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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CA助力打击电信诈骗 守护网络金融安全

    来源:中国电子银行网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现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顽疾。2015年6月,国务院建立由公安部牵头、23个部门单位参与的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信息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切实保护社会财产安全。

  为实现公安机关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案账户资金的网络化查控工作,人民银行、公安部联合建设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

CFCA助力打击电信诈骗 守护网络金融安全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作为金融领域重要信息安全服务机构,受人民银行委托,建设并运维“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CFCA充分分析银行和支付机构各渠道欺诈交易事前防控、公安事后协查的业务需求,设计平台与公安机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间通过专线对接,实现对涉案账户的紧急止付、快速冻结、信息共享和快速查询的业务模式。

  2015年12月,平台建设完成,实现了包括机构管理、安全管理、银行/支付机构的止付/冻结/查询报文流转、黑/灰名单的推送、整理和下发等功能。公安端可以通过平台一点接入,与接入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进行接口对接,实现涉案账户的协查操作。平台上线以来,各银行/支付机构陆续接入,并将于2016年底实现银行与持有互联网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全部接入。

  自2016年6月1日平台上线运行以来,为公安提供止付、冻结和查询的涉案账户协办功能。截至11月15日,累计完成报文356262次,包括止付65879次,冻结 59180次,查询 231203次;累计止付金额5亿1891万;累计冻结金额4亿1329万。11月11日,金华发生两起冒充公检法案件,金华反诈中心借助平台强大的快速查询止付功能,迅速查出了台湾水房派遣在大陆的各取款组轨迹,金华市局磐安县局出动抓捕组,4号开始分别在湖北荆州、南宁、浙江衢州、广东云浮、江西弋阳、横峰一举抓获了6个组共计17名“车手”,涉案卡近400张、串并案件200起以上,涉案值2000万以上。平台为公安办案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渠道,得到了各地公安机关的肯定。

  平台按照国家级信息系统基础架构的标准进行设计,可与全国3000余家银行、200余家支付机构对接,建立“跨部门”、“跨平台”、“总对总式”的风险事件应急防控体系。这一平台支持公安、纪检、法院、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的接入,形成“一套平台、多种业务”的综合性金融监管服务基础信息传输系统。

  平台采用技术先进的数据库管理机制、网络传输机制、信息安全机制,保障了数据在多部门传输过程的安全、可靠。整套系统基于自主可控的国家商用密码算法(SM2/SM3/SM4),采用第三方CA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实现数据要素传输的安全保障,具有证书维护、报文签名与验证、加密与解密、数字信封及其他安全策略与管理功能,这使得平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密码局等部门金融领域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6号文)的要求,为报文流转安全及事后追溯提供了依据。

  根据监管的要求,基于接入机构的覆盖范围,平台可为银行/支付机构扩展银行/支付账户互验的通道,以满足银行/支付机构对Ⅰ、Ⅱ、Ⅲ类账户的管理需求。平台对接工商系统,输出企业黑名单给各个银行,可满足监管方对银行了解企业客户的需要。平台对接人行征信中心,可为证券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提供通道支持。

  我们可以看到,平台机构覆盖广泛,可扩展接入各有权机构和各类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通过一点接入即可应对政府多部门的账户协办需求。降低了各金融机构响应有权机构对涉案账户协办需求的实现难度,为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职责提供了便利的环境。

  另一方面,有效提升金融机构的抗风险能力,帮助客户避免资金损失,有利于提升自身的品牌形象,进而提升核心竞争力。平台可基于监管的要求扩展各类应用,丰富接入机构的业务场景,减少能耗和开销。

  对于监管层来说,平台可满足适应国家公共安全风险预警、社会治安防控领域创新平台建设的需要;将会给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提高社会综合管理水平,提升治安防控效能。

  随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应用的深入,将会发挥更大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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