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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豫鄂蜀三地调研看村镇银行十年发展

李立群《中国银行业》杂志2017-06-06 13:56
村镇银行 银行动态

  十年间,无论村镇银行、发起行还是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发展和监管思路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变化之中可以窥见村镇银行十年的成长轨迹。

  2006年,为了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问题,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率先在湖北、四川、吉林等六省开展村镇银行试点。2007年3月,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

  弹指间十年已过,星星之火渐渐成燎原之势,村镇银行已成为扎根县域,服务“三农”、支农支小的生力军,在激活农村市场、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发展普惠金融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519家,资产规模突破万亿;各项贷款余额7021亿元,农户及小微企业贷款合计652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3%,其中500万元以下贷款占比80%,户均贷款41万元。

  然而,成绩背后非坦途。十年间伴随宏观经济和行业环境巨变,村镇银行一直不断摸索、求解、调整,试图寻找一条真正符合自身定位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如今,千家村镇银行已出现分化,优劣对比间,如何做好村镇银行答案愈发明朗。

  不久前,《中国银行业》杂志记者走访了豫鄂蜀三地村镇银行以及当地监管部门,深入了解三地村镇银行十年发展历程。记者发现,十年间,无论村镇银行、发起行还是监管部门,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发展和监管思路上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变化之中可以窥见村镇银行十年的成长

  轨迹。

  村镇银行:从初始探路到深耕农村

  村镇银行是我国最小的一级法人银行,一方面,资本规模较小,以5000万元和1亿元居多,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小,基础偏弱;另一方面,村镇银行机制体制灵活,具有“船小好调头”的优势。村镇银行能否趋利避害,精准定位,最大程度利用自身优势,成为其生存与发展的关键。

  但这并非易事。十年间,大多数村镇银行经历了迷茫、调整、再定位的过程。一般来说,村镇银行成立头三年,来自生存与盈利的压力最为凸显,在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如何吸收存款,如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放贷款,如何有效开拓农村市场,每一项均考验了村镇银行的经营与管理能力。

  “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每个县平均有8-9家银行,对于村民来说选择确实是个问题。这意味着,村镇银行好吃大块的肉没有了,只能吃羊蝎子”,河南银监局农二处处长郭琴感叹。

  在压力面前,有的村镇银行为了短期经济利益,走上了“垒大户”的道路,在“杀鸡取卵”后只能面临更大的风险与考验,最终进退维谷。一位村镇银行高管坦言,“很多村镇银行成立初期,都存在这种冲动,由于资本金约束以及缺乏核心竞争力,若不能及时调整,是难以为继的。”

  而有些村镇银行依托资源禀赋,坚持深入乡镇、扎根村屯设立分支机构,创新本土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村镇银行,打造了响当当的村镇银行品牌,这也是我国村镇银行的方向和样本。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以下简称“中牟郑银”)就是颇具代表性的一家,农民出身的行长李贵福有一套自己的经营秘笈,秘笈并不复杂,用李贵福的话来说就是——不要把自己看成银行的行长,而是农民的行长,心系农村与农民,与农民走在一起。

  中牟郑银成立之初,李贵福就提出了办“咱农民自己的银行”的定位,“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了解农民、了解农村、了解农业经济运行规律”,李贵福如是说。为了贴近“三农”,开业不久,李贵福就将设立在中牟县的总部,搬到了距离县城十余里的官渡镇。之后又分别在官渡、白沙等乡镇设立了22家支行,实现了县域乡镇网点的全覆盖,将机构触角扎扎实实地根植到了农村。为了方便农民办理业务,还对营业时间调整为早上七点营业,中午不休息。

  为了迅速了解本地市场,获得当地农民信任,李贵福还身体力行,走村串户摸底子,了解当地农民情况和需要。中牟郑银专门设立了“三农服务”客户经理队伍,实行分片包村,每天客户经理最重要的事就是与农民沟通交流,并整理成工作日志,有时还会帮助农民干农活儿。为了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酷爱豫剧的李贵福还会带领员工,为村民送戏下乡,亲自搭台子唱戏。

  经过点滴积累和努力,中牟郑银获得了当地农民的信任。“当地很多村民都把存款放在了中牟郑银,甚至专门将其他银行的存款转到了这里,农民朋友非常信任这家村镇银行”,中牟县金融办主任刘雅说。

  基于对当地农村与农户的深入了解,中牟郑银推出了很多接地气儿的金融产品。为了适应当地农民贷款需求季节性强、用款周期短、无抵押的现状,中牟郑银通过评选信用村,进行集中授信,对信用村中有项目、守信的农户发放了“农户小额贷款证”,当农户有资金需要时,只需持户口薄和贷款证当日即可拿到生产经营急需的资金。

  在营销上,中牟郑银同样走群众路线。该行成立了覆盖中牟县所有村庄的中牟县“三农”协会,将村支书、村委主任为主的优秀农民代表、农民企业家、个人工商户等422人发展成为会员。“一方面,可以通过协会及时向农民传递国家经济政策,聘请农业技术人员讲课,提高农民种养殖技术;另一方面,通过这些会员可以将本镇、本村信息和需求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李贵福介绍。此外,李贵福和其他中牟郑银的行领导班子成员还兼任了部分村的领导副职,当起了真正的农民,帮助一些贫困村脱贫致富。

  如今,中牟郑银一举成为国内资产规模最大的村镇银行。截至2016年,总资产规模达到142亿元,累计实现税后利润2.89亿元,资产利润率2.24%,资本利润率为33.4%,农户贷款不良率为零。

  记者发现,近年来在经济下行期,村镇银行进一步下沉客户和分支机构的意愿不断加强,践行差异化定位成为越来越多村镇银行生存发展的不二法则。“在湖北,相较农商行,我们对村镇银行的定位更为下沉,网点一般设在乡镇,服务客户农户和农民居多,贷款额在一百万元以下,多为几万元、十几万元”,湖北省联社主任李亚华介绍。

  发起行:从“管得死”到讲求“管理的艺术”

  《若干意见》中要求,“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我国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制度由此确立。“发展初期,村镇银行的经营与风险处置离不开发起行支持,这也使得村镇银行一开始就站在一个较高的起点。”河南银监局副局长周家龙指出。

  但发起行在管理尺度的拿捏上却经历了长时间摸索。与分支机构不同,村镇银行是一级小法人,如果将分支行比作“分公司”,那么村镇银行就是更为灵活独立的“子公司”。这意味着,发起行要一改管理分支行的思路,引导和帮助村镇银行形成一套专属的管理体系,真正激发村镇银行的内在活力。

  这一过程中,发起行能否正确认知村镇银行定位十分重要。在调研中,记者了解到,在村镇银行成立发展初期,部分发起行出于跨区域布局和经营的动机,往往将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视作“分支机构”,除了高管多出自母行外,对业务、产品的审批均需发起行审批。

  “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是为了迅速抢占金融市场,村镇银行设在县域,部分主发起行也有类似想法。但这些发起行后来发现,按照监管要求,将村镇银行视为分行的做法是行不通的,所以只能再调整。”一位监管人士表示。如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村镇银行存贷比不得低于50%,作为督促其坚持市场定位的特色监测指标,意在杜绝村镇银行的“抽水机”效应。

  除了对村镇银行有正确认知外,主发起行能否廓清管理界限,在管理上把握好度也十分关键。在本次调研中,记者发现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大多经历了循序渐进的过程,在动态地调整与平衡中理顺了与村镇银行的关系,逐渐掌握了“管理的艺术”。根据设立村镇银行的多寡以及风险偏好,不同发起行也摸索了不同模式。

  四川天府银行是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目前该行共设立了四家村镇银行。行长黄毅直言,十年间在如何管控村镇银行的思路上发生了很大变化。“设立初期作为母行,对村镇银行更多像母亲管孩子一样。但现在我们将发起行与村镇银行定位为两个独立法人之间的关系,哪些方面母行应该给予支撑?这是我们十年间一直在摸索的。”

  在黄毅看来,作为发起行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首先体现在为村镇银行把握好方向。“在经营定位和特色上我们要管,村镇银行不能 ‘上楼’,一旦背离初衷我们就要管。”

  其次,“有所为”还体现在母行在信息技术、流动性、人力资源、风控等方面对村镇银行的支持上。“村镇银行可以借鉴母行优秀的管理经验,消化吸收后变为自己的东西,有了母行的支撑,有效节约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2011年,四川天府银行在行内设立了农村金融部,负责归口指导和服务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该行制定了20余项涵盖村镇银行公司治理、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指引,初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村镇银行管理制度体系。

  特别是在风控上,四川天府银行帮助旗下四家村镇银行完善风险管理架构,建立了包括风险执行官、风险管理部和支行风险经理的垂直风险管理条线,形成了清晰、完整的风险监测、报告和管理的制度流程体系。据了解,四川天府银行为村镇银行的总行分管部门和每家支行分别派驻了风险执行官,实行双线并行管理,以实现对村镇银行真实风险的管控。

  此外,四川天府银行还与各家村镇银行签订了流动性支持协议、信息科技支持与服务协议、审计与检查服务协议、人力资源支持与服务协议等,意在不断提升村镇银行风险防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能力。

  在“有所不为”上,四川天府银行坚持不干预村镇银行业务经营管理的原则,尊重村镇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自主权,突出服务和指导功能。“以信贷审查和审计为例,此前都是母行直接派驻审计,现在我们在村镇银行授权范围内,定期对村镇银行实施审计与检查”,黄毅说。

  记者发现,与四川天府银行不同,批量式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发起行管理更为标准化,也相对谨慎,中国银行较有代表性。目前,中国银行是发起村镇银行数量最多的主发起行,在全国12个省市设立了82家法人机构。中国银行村镇银行项目组综合管理部经理王勇向记者介绍,中国银行对村镇银行的管理遵循了循序渐进、差异化授权的原则,可以概括为1.0模式、2.0模式和3.0模式。

  据了解,“1.0模式”,主要适用于成立初期的单家村镇银行,在此模式下,机构经营管理权限较小,管理总部需分条线对其进行深度帮扶,类似于事业部管理;在机构成立半年以后,总部会对其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再评估,如果符合条件则进入“2.0模式”,机构在风险、财务、人事等方面将享有更大的权限。“成立初期,村镇银行的风控和人员素质还有待提升,若在批量设立的模式下,全部放开,容易失控。所以,我们会逐步放开,提升村镇银行效率”,王勇解释。据了解,该行正在探索“3.0模式”,即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可吸收更多民营资本进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村镇银行将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

  据悉,银监会未来将支持主发起行根据发展战略、组织架构和管理需求,探索村镇银行投资管理模式试点,以提升对村镇银行规模化组建、集约化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的水平,激发培育村镇银行内在动力。

  监管:从总体统筹到前瞻性、针对性、差异化监管

  回顾十年发展历程,监管部门在促进引导村镇银行发起设立、稳健发展、精准定位以及合规经营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2007年,银监会先后发布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为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监管引导和政策的推动下,我国村镇银行培育成效显著。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全国已组建村镇银行1519家,资产规模达12377亿元。以先期试点湖北、四川两省为例,截至去年末,湖北省已组建法人机构村镇银行66家(含两家批筹),实现了县域全覆盖。四川省已设立了50家村镇银行,其中有8家位于国家贫困县,33家位于革命老区,27家位于地震灾区。

  在稳步提升村镇银行数量的同时,为了确保村镇银行稳健经营与发展,监管部门还对主发起行和股东资质进行了严格把关。“我们重点支持有资本实力、优质的主发起行,对资本实力不强,风控不足的主发起行进行了否决。在股东遴选上,我们优先吸收本县(市)股东,特别是优质涉农企业和种养殖大户入股,逐步提升本地股东比例”,周家龙表示。

  不过,经过十年实践,除了资质外,何种类型的商业银行更适合做主发起行也逐渐成为监管重点考虑的问题。此前,国家开发银行转让了其持有的15家村镇银行股份,引发了广泛关注。一位地方监管人士向记者表示,回过头去看,并非所有的银行都适合作为主发起行,“根据我们的经验,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农商行、城商行,因为他们的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和三农,从基因上更为契合,并表管理能力更强,风险防控更为有效。”

  在经营上,为了让村镇银行“好钢用在刀刃上”,真正实现支农支小,监管部门还有效利用“指挥棒”,对村镇银行进行引导与纠偏。监管部门除了通过涉农贷款占比、农合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等指标进行考核外,还利用了非现场检查和EAST系统分析等手段,重点关注机构贷款额度和行业流向,一旦发现问题会进行风险提示和窗口指导。针对偏离市场定位的村镇银行,监管部门会及时采取措施。“如果不整改的话,就要借助发起行引导,监管上还可以从准入、业务范围上进行调整,根据情况还可以动用现场检查手段”,郭琴表示。

  记者在本次调研中还发现,很多地方监管局为了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对差异化监管更为强调和重视。湖北省银监局实行了“绿、黄、红”牌差异化监管举措,对不同风险的机构进行划分,有的放矢管控风险。据了解,该局每三年为一个轮回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重新评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阙方平向记者介绍,“绿牌”是在不良率、成本收益率等方面达到监管标准,表现良好的机构;“黄牌”是部分监管指标出了问题,“如资本充足率虽然在监管标准之内,但有了向下迁徙的趋势,监管会重点进行关注和风险提示”;“红牌”是指触发了监管指标,“除了进行风险提示,还会派现场检查人员查看、会诊,采取相应监管措施,避免机构滑向问题银行边缘。”根据不同牌照,监管能有效配置监管资源,优化监管效果。此外,四川银监局则建立了差异化预警指标体系,创设了“村镇银行监管评级自动评分系统”,对开业两年以上的机构开展监管评级,探索分类监管制度,明确“一行一策”重点措施。

  据悉,银监会在差异化监管上也将有所动作,未来或根据不同地区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和县域金融承载能力,以及实际需求,推动村镇银行合理布局,最大程度满足当地县域经济发展要求。同时,也会推动部分业务发展良好、支农支小作用突出、风险管理能力强的优秀村镇银行进行银行产品业务创新,促使其合理健康发展,提升其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本文原载于《中国银行业》杂志2017年第4期。

责任编辑: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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