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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资金银行存管对接再提速 "属地化"原则引热议

赵萌金融时报2017-06-12 08:31
网贷 银行存管 金融科技

  目前,距离银监会给予各网贷平台的整改期限仅剩两个多月的时间,作为合规硬性指标之一,各家平台正积极与银行对接资金存管系统,速度明显加快。

  值此关键时期,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发布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引发业内广泛关注,其中,“银行存管属地化”原则备受热议。

  那么,属地化原则的提出是否会对网贷平台对接银行存管进程的推进造成拖累?若日后该管理办法的出台采纳了属地化原则,又是否会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示范效应,使属地化原则普遍推开?

  业内专家认为,《意见稿》发布之后,监管机构将会在广泛收集银行、网贷机构、社会公众等多方反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虑与权衡,以利于促进合规及风险控制。

  更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底,共有433家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宣布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约占同期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的平台总数量的20.16%,其中有221家正常运营平台与银行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占比为10.29%。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2017年2月银监会正式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来,各商业银行布局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指引》明确界定了商业银行开展网贷资金存管的业务职责及法律边界,强调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不对网络借贷交易等行为提供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因而商业银行对接网络借贷平台资金存管的速度加快。

  据悉,5月份,建行广东省分行正式推出了其自主研发的互联网金融资金存管产品——“龙存管”,标志着其正式布局P2P网贷存管业务。与此同时,天津金城银行宣布已与14家平台签署正式的存管合作协议,10家平台已正式进入技术对接环节,3家平台完成对接并正式上线,预计7月份所有合作平台将全部完成存管上线工作。

  不难发现,相比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而言,各地城商行、民营银行对存管业务表现出更为浓厚的兴趣,而且,民营银行因其具有决策效率高、对接响应快、接受平台多、产品体验佳等多种优势,正逐渐成为银行存管业务的主力军。

  根据网贷之家5月初的排名情况来看,在与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广东华兴银行位居榜首,已与94家平台签订协议,占签约总数的24.16%;其次是江西银行,签约61家;徽商银行和浙商银行排名第3和第4,分别签约36家和34家;新网银行排名第5,签约24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至19家。

  “属地化”原则引热议

  6月1日,《意见稿》予以公布,其第二章第15条规定,网贷机构取得备案登记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资质申请,选择在上海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

  多数业内人士将该条规定解读为,上海网贷平台应选择上海本地银行或者在上海设有分支机构的全国性银行作为存管银行,而非上海本地银行且在上海没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则不能作为上海网贷平台的存管机构。

  据网贷之家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5月31日,共有61家上海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直接存管协议,其中完成直接存管系统对接并上线的平台有21家。在与上海平台签订直接存管协议的银行中,江西银行与12家上海平台签订协议,位居榜首;其次是新网银行,签约8家;徽商银行和广东华兴银行并列第3,分别有5家;其余银行分别签约1至4家。然而,上述4家银行在上海均没有设立网点。

  这是否意味着,这些已与“非属地化”银行签订存管协议的平台需要更换存管银行以满足监管要求?尤其是对于已经完成存管上线的网贷平台,更将面临合规成本提升的压力。

  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中并未说明,在备案前已经完成存管上线的网贷平台是否也要执行属地化原则,目前《意见稿》尚处在征求意见当中,后续需进一步明确。

  多数业内人士认为,监管机构之所以规定银行存管属地化,主要是出于控制风险、便利管理的考虑。存管银行属地化有利于完成监管闭环,方便地方监管部门对本地平台的资金流向进行了解,此外,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行业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但对于在当地没有经营实体的机构,地方金融办与异地机构协调沟通数据报送较为困难。

  不过,从目前积极开展存管业务的银行类型看,城商行和互联网银行是主力军,而这类银行恰恰存在网点少或没有网点的特性。存管银行属地化要求会否或在多大程度上打击此类银行参与存管业务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观察和探讨。

  实现存管仍是当务之急

  以P2P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自2015年以来,“规范”成为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关键词。记者注意到,《意见稿》是继厦门、广东之后,又一份地方网贷监管细则,可以预见,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地方陆续出台相关细则对网贷行业予以规范。那么,上海的属地化原则是否会形成示范效应?

  事实上,早在今年4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曾公开表示,在京的网贷机构原则上应选择北京本地银行或在京设有分支机构的银行进行资金存管。

  不过,沈鸿同时也表示:“由于开展网贷存管业务的银行不多,在备案前,在京网贷机构也可以找外省市银行进行存管,不影响整改验收。”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表示,虽然目前网贷资金存管市场有大型银行进入,但大型银行对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存管银行主力军仍是城商行和互联网银行。城商行分支机构较少,互联网银行不允许设立网点,若按属地化原则,难以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

  “由于网贷平台核心业务和系统开发均是纯线上操作,某些产品须与合作机构或核心企业做系统的接口对接才能运行。在这些科技化金融产品的设计、落地、运作的过程中,不同的银行理解和认知也不尽相同,银行也无法为对接的每家平台都量身定制个性化产品。若要求属地银行存管,资金存管工作的推进速度将大受影响。” 方颂认为,让网贷平台和银行各自根据自身需求相互选择,是目前推进存管工作的最佳方式。现在最紧要的是抓紧让市场上的网贷平台实现资金存管,纳入监管。

责任编辑: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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