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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数字货币与数字法币

王超中国电子银行网2018-01-23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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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数字货币与数字法币

  近一段时间,比特币的价格送来了一波过山车般的刺激体验。去年下半年开始不温不火的区块链概念也掀起了一波小高潮,甚至一些区块链的概念股也借机疯魔了一把。

  看起来,区块链是真的要火了。然而,当你一和某些人说投资区块链时,他们看似奔向你这里,转眼他们与你擦肩而过,看也不看你一眼就将重金砸向比特币,所以,在不少人的眼里看来,区块链和比特币的概念是混淆的,甚至把他们等同起来。

  除了区块链和比特币被很多人混淆,虚拟货币和数字货币的概念也常被混淆。这种概念上的模糊往往让很多人对虚拟货币有了更大程度上的价值认同感,实际上,这种认同感里,多少有一些误解。

  比特币、以太币不能算数字货币

  关于虚拟货币,笔者看到的比较统一的说法是指,各网络公司为达到营销目的推出的一种虚拟游戏币或网络服务等价物。当然,他们不是真实的货币。

  其实,比特币、以太币也不是真的货币,也应该归为虚拟货币,而不是数字货币。因此笔者并不赞同一些媒体在介绍数字货币的时候,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划入进来。

  理由是近日央行营业管理部下发《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辖内各法人支付机构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在本单位及分支机构开展自查整改工作,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各单位应于1月20日将自查情况、已采取措施等上报营业管理部。”这个《通知》里说的虚拟货币就是指的比特币、以太币等。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参事盛松成曾于2014年初就明确表示“虚拟货币从本质上不是货币”。“比特币不具备作为货币的价值基础,是利用复杂算法产生的一串代码。它不同于黄金,本身不具有自然属性的价值,这是所有虚拟货币最大的特点,即‘虚拟性’。比特币能否具有价值,能否成为交换媒介,完全取决于人们的信任度,但不否认虚拟货币具备技术价值,是一种资产。”

  笔者支持盛松成的观点,所以在笔者看来,数字货币应该是央行发行的数字化形式的法定货币。

  为什么比特币不能成为数字货币

  我们现在已经很难说得清楚比特币出现的初衷是什么了。只是随后的日子里,比特币早已被污染,长期被灰色领域利用,主要用于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勾当。

  这确实如某些专家所言,很多的先进技术最初被掌握在少数不法分子的手里。他们知道,新技术的出现往往意味着监管还未开始,混乱就已出现,况且监管本来也就是事后处罚,对于新技术的预防更是很难说起。

  笔者不否认起初被污染的比特币能改邪归正,但笔者也不指望他们能改邪归正。

  另外,比特币价格的波动太大,这就很难保证商品的正常交易,很难用于日常的生产生活交易。当然,他们在灰色地带,为躲避监管而进行的交易,倒是挺方便的。

  比特币不能成为数字货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它的稀缺性。2100万个,这是比特币的总数量,这本身就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也违背经济发展常识。而因为它的稀缺性,比特币的长期剧烈波动,其实是比较容易引发“马太效应”的。如果币圈真的出现了“马太效应”,而他们又借着“去中心化”的特性躲避监管,那么庞氏骗局就不可避免地呈现给所有韭菜们。那时候,监管部门即使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挽救。“对韭当割,人生苦多。”

  数字货币与数字法币

  如果比特币之类的虚拟货币无法被称之为数字货币,那么央行发行的数字法币就可名正言顺地被成为数字货币了。这样,数字货币就可与数字法币划等号。当然,这里需要再一次强调的一个前提是,虚拟货币不是数字货币。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人类的财富表达形式早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始社会,人们用具体的实物来表达财富的多寡。现在,我们更多地将财富表现为存储与各个终端上的数字(当然,所有的数字都需要实际的社会财富做支撑)。

  当下,财富已经与人们的信用、品格、能力形成十分密切的交互。数字货币的出现也成为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一个趋势和实实在在的需求,值得期待。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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