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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第三次延期 监管体系建设将成为重点

苗艺伟 界面2018-07-10 08:38
互联网金融 专项整治 政策速递 收藏

  7月9日,央行官网发文称,人民银行近日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央行副行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在会上指出,互联网金融风险是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安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据界面新闻记者统计,这是自2016年10月互联网金融整治领导小组公告成立以来第三次对“专项整治”延期。不同于此前的“一年”限期整改,这一次,央行把整治期限放宽到了一至两年。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年10月,在发布《方案》的同时,也公告成立以央行主导下的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根据该方案,包括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开始了为期一年的第一阶段整治。

  但第一次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效果并未完全达到预期。于是,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以及整治办函[2017]84号文《关于落实清理整顿下一阶段工作要求的通知》,再次指出:对整改类机构提交的整改计划,要履行批准程序,确保符合要求,一是明确业务规模不能增长、存量违规业务必须压降、不再新增不合规业务,二是整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超过1年的需经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同意,成为对互联网金融的第二次专项整治阶段(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

  2018年7月9日,在第三次延期的“专项整治”会议中,潘功胜表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互联网金融总体风险水平显著下降,监管制度机制逐步完善,行业无序发展、生态恶化的局面有所改善。但同时,还要清醒地看到,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仍然艰巨,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由此将开展实际上第三次延期的“专项整治”阶段。

  在会议中,潘功胜强调,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极为关键,各地要高度重视,乘势而为、坚定不移,加大统筹部署,稳定工作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聚焦重点业态、区域和机构,完善整治方式,强化整治力度,引导机构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要加强监测预警,遏制增量风险,广泛开展投资者宣传教育。同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普惠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虽然互联网金融整治历经三次延期,但整治办领导小组却在成立以来的两年之内异常忙碌。

  其中,2017年11月整治办发布的《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2018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大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整治力度及开展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都成为影响整个行业的规范性文件。据不完全统计,仅在2017年内,整治办发文便超过100份。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于百程表示,此次央行公告非常及时,对于接下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确定了思路、任务和大致时间表。自6月以来,P2P网贷行业出现了一波平台爆雷潮,行业参与者市场心态明显波动,各种猜测较多,此次央行公告对稳定行业信心有明显作用。公告中明确了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在网贷行业,备案的延期已经在市场预期之中,1-2年时间等于给了监管方和平台方比较充分的时间做完善和调整。在未来的监管体系上,公告中两次强调了要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系(体制),这表明监管方会更加深入地研究互联网金融的特点,进行监管上的创新。同时,在1-2年时间内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显示监管方无意急于求成,而是将根据行业变化不断修正和完善,更加契合行业实际。

责任编辑: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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