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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正式落地:大资管时代已来

郝亚娟中国经营网2018-12-0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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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历经长达45天的征求意见,《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发布。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相比此前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在股权管理、自有资金投资、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三个方面做出修改和完善。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将为商业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提出明确的细则指引。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会有更多的银行向监管机构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预计第一批理财子公司将在2019年1月正式获批筹建。

  放宽要求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业正在进行着各类业务创新和市场化改革,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也为商业银行在监管部门支持下开始探索独立经营模式埋下伏笔。为此,作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呼之欲出。

  4月27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出台,要求,“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强化法人风险隔离”。这是监管制度首次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成立理财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

  9月28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出台,再次强调,“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并表示另行制定理财子公司监管规定。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于12月2日正式发布,一共六章62条,与“资管新规”和“理财新规”共同构成理财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需要遵循的监管要求。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向记者分析,相较“资管新规”与“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放宽要求:一是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更加宽松,在销售渠道上,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产品销售渠道不仅局限于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面签要求也有所放松;二是理财产品投资范围更加广泛,理财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可直接投资股票,对银行来说,这意味着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得以扩大,产品创新的空间更大,对股市来说,将可以引入更多的长期稳定资金,投资者结构和投资风格也有望改变;三是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不再设置,参照其他资管产品的监管规定,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不再设置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起点金额,这有利于银行理财产品与公募基金等资管产品公平竞争,增强产品的吸引力,提高资金募集能力。

  对此,董希淼认为,理财子公司将可能成为打通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的重要载体。“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理财资金将立即大量入股市。在审慎经营策略下,银行资管对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可能不会快速提升。不过,这将有助于提高银行理财业务的盈利能力,同时也对银行的投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重塑资管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第四十四条约定“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上海某私募机构风控负责人认为,理财子公司要计提10%的风险准备金,并且还要遵守杠杆水平、流动性、集中度管理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指标,有了这些指标约束,银行的理财子公司和其他资管机构是在同样的大环境,接受着同样的监管约束,“这也说明了监管层吸取了当年基金子公司的教训,明确提出了计提风险准备金的规定”。

  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告诉记者,“理财子公司投资非标不得超过理财净资产的35%,比8号文要求的总规模35%更严格,但由于放松对非标不得超过银行总资产4%的上限约束,对中小行做非标业务构成利好。但期限匹配、产品去资金池化和打破刚兑的约束还没放开,房企与地方政府两大融资主体加杠杆的手脚还被束缚,资产增量预计有限。”

  从全球看,商业银行设立子公司开展资管业务,是国际金融业的普遍做法。董希淼指出,目前,设立理财子公司对我国金融市场具有三方面意义:一是有助于实现真正的风险隔离,资管业务是表外业务,风险更具有隐蔽性,设立理财子公司,可以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隔离制度,在资管业务和银行其他主营业务之间牢固树立防火墙;二是有助于提升资管业务的专业性,理财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有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人财物资源配置权以及专门的考核及激励机制,有助于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理财业务更加专业化运营;三是有助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理财子公司设立后,在适当的时机,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引入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使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和海外资本在经营过程中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公司治理机制和架构优化。”董希淼如是说。

  关于理财子公司的发展前景,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罗荣华教授表示很乐观。他认为,在专业分工上,银行通过与理财子公司的细致分工,能充分发挥线上线下渠道优势;对理财子公司而言,可挖掘内部投研能力,细化专业分工以提升投资效率,从而做大银行资管“蛋糕”,直击基金、保险、信托、私募等投资领域。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是把对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有利的一些公募基金监管做法借鉴过来。未来,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投资运作监管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分析,随着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会有更多的银行向监管机构申请设立理财子公司,预计第一批理财子公司将在2019年1月正式获批筹建。

  综合来看,李奇霖认为,由于非标仍有诸多约束、股市信心修复需要盈利和经济基本面的支撑,理财子公司落地带来的规模扩张更有利于债券,尤其是短久期信用债。不过,该事件此前已被市场预期消化,短期不会有边际上的影响。

责任编辑:松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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